外牆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實施的具體方案及相關措施:
腳手架搭設六步七排高12.6(1.8m×六步+1.8m扶手),步距1.8m,兩立杆間橫距≤1.8m,架體寬0.8m,架體距外牆基本為0.4m,上下附著支承點支承在混凝土結構梁或剪力牆(柱)上,用M27穿牆螺栓與附著支承連接件連接固定,具體施工方法按《《DS95—Ⅲ懸挑式附著電動整體升降腳手架操作使用規程中》中的有關規定進行操作。
根據建設部標準相關內容,布置原則如下:
(1) 機位間距(跨度)≤6.8m,架體總高度12.6m(六步×1.8m扶手1.8m),步距1.8m,架體寬度0.8m,兩立杆間距≤1.5m。
(2) 架體總高度不大於4.5倍的建築層高,架體懸臂部分高度不大於4.5m。
(3) 架體全高與總跨度的乘積不大於110㎡。
1、架體結構
要使用經過備案的定型化廠家產品。其節點上的杆件應焊接或螺栓連接,兩主要框架之間距離不得超過8m,其底部用定型的支撐框架連接,支撐框架的節點處的各杆件焊接或螺栓連接,主框架間腳手架立杆應支撐在支撐框架上。
2、防墜落
導向防傾斜裝置 架體上必須設置防墜斜裝置,防墜斜裝置必須有兩處以上與建築連接,並不得設置在架體升降用的附著支撐上,且靈敏可靠。
3、架體防護
架體外側用密目式安全網做全封閉,臨街工程的臨街麵應做硬質立麵封閉,架體底部與建築物間的空隙要用硬質防護封閉嚴密。
4、附著支撐
架體主框架要與其履蓋的每個樓層進行連接,連接構件要經過設計計算,並與建築物牢固連接。